【黎智英案・審訊第 52 日】
獨媒報導 | 2024.03.25
- 李宇軒:赴日會見議員討論香港人權法案 稱可阻嚇人權侵犯者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52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指李曾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以訊息交流,其後裴倫德開設群組,成員包括李和正被港府通緝的邵嵐,李曾把建議制裁名單的連結傳送至群組。此外,李提及他在2020年頭到訪日本並會見議員山尾志櫻里,談論在日本議會上動議香港人權法案;他形容法案可以達至阻嚇作用,如果發現與香港有關的人權侵犯事件的話,「咁日本嗰邊就可以經呢個 process 去 deal with 佢喇。」至2020年5月的「重光計劃」眾籌,李表示他並沒有參與籌備,因當時國安法即將立法,「攬炒巴」劉祖廸等人擔心仍在港的李會被指「洗黑錢」,或眾籌款項被本地銀行凍結,最終決定「𠵱家唔洗你搞,同埋隔走T(另一名被告陳梓華)嗰邊」。
「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第九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由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作主問。
李宇軒:不欲從政 以避免政治包袱、增加角力籌碼
控方展示李宇軒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的 Telegram 對話,在2020年1月12日,裴倫德向李稱曾經與英國議員 Lord Alton 談及李,而 Lord Alton 認為李應該從政。(“And discussed you with Lord Alton often, who thinks you should be in politics!”)李則回覆稱,不涉足政治是他的參與方式,因為他們刻意地需要素人,以增加他們一方的角力籌碼。(“Oh we’re kind of playing the game that way, in that we need someone deliberately not in politics to leverage power from this side;)”)
Laam Chau 🔥 https://t.co/VLScT2548V — Luke de Pulford (@lukedepulford) October 10, 2020
▲ 裴倫德 Luke de Pulford(左)、劉祖廸(右)(資料圖片)
李庭上解釋,如果他不是政治人物或政黨成員的話,便不會有政治包袱或不需要遵從政黨路線,會有較大的斡旋空間。
李宇軒指港人面對不同障礙 致未能向國際社會發出清晰信息
控方指,裴倫德在2020年1月12日設立一個 Signal 群組,成員包括李宇軒、邵嵐(Joey Siu)、Dimon 和 Natalie。李指 Dimon 是一間美國非政府組織的職員,而該組織關心當時的香港自由情況;Natalie 則是一些加拿大港人組織成員。裴倫德在訊息中介紹各人,指邵嵐是「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IAD)成員,而李則是 SWHK(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成員。
李表示,當裴倫德把他加入群組時,他並未有獲得 SWHK 其他成員的授權,所以他只是「in a loose sense」地代表 SWHK,並且基於他對其他 SWHK 成員意見的大概理解。
裴倫德在訊息中形容,他們面對很多障礙,以致無法向國際社會清晰地發出信息,而這些障礙必須克服。(“For loads of reasons, I think the obstacle preventing you from speaking more clearly in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must’ be overcome.”)控方追問「障礙」是指什麼。李指,其一是很多人都想維持以匿名身份,「所以有啲 idea 喺度,但唔會有人講到呢啲 idea。」再者,不同人分散在不同的地方、時區,而且討論不夠集中,「有時講呢樣,有時講嗰樣。」李又指,沒有一個授權的機制可讓人代表特定群體,當不同人接觸國際社會的時候,對方無法得知一個人可以代表到多少群體入面多少人,例如某人會見英國國會議員時,對方不知道這個人可以代表到多少香港人。
李續指,裴倫德在訊息亦提及香港的運動正處於關鍵性時刻(“I believe the movement is at a critical juncture.”),惟仍未有任何傳統民主派、政黨或者組織有意去擔任香港的代表,「結果從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嘅角度,冇一啲好 clear 嘅 message 出到嚟。」
李指,裴倫德設立這個群組,原意是集合意見和進行討論。控方追問,為何裴倫德只將上述4人加入群組。李則表示:「我諗係 Luke 啱啱識我哋四個。」
群組訊息顯示李宇軒傳送制裁名單連結
控方指,群組成員 Dimon 在2020年1月19日發訊息,提及「Dr. Warren Mann」想要一份應受制裁的香港高級警員名單,因為他曾經在「前線」處理傷者,希望向美國政府施壓以制裁該些警察。李在1月21日傳送一條 Google Drive 連結,可通向制裁名單的公開版本。
李指 Dr. Mann 是一名醫生,以他理解,Dr. Mann 想建議一些制裁對象。至於 Dimon 提及 Dr.Mann曾在「前線」處理傷者,李不肯定是指打仗的「前線」還是示威「前線」,他對此沒有認知。李又指,他傳送制裁名單的連結之後,似乎便沒有下文,「我記得呢個 group 最尾不了了之」,但他不記得是否在這一個時間點。
翻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網頁,「Darren Mann」被列為醫療範疇的顧問,簡介指他是一名英籍手術師,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有在戰場和衝突地區工作的經驗,並且曾在國際上提出有關香港示威中違反「國際人道規範」的情況。
控方問在製作制裁名單一事上,「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IAD)」的角色是什麼。李則表示「我唔清楚」,只記得 IAD 曾就游說之旅向「G攬」報銷開支,而他則負責處理相關單據和向 IAD 歸還款項。李又指 IAD 不只會見政治人物,也會會見社運組織,以他所理解,IAD 會講述香港情況和支持香港自由民主。
李宇軒:赴日會見議員討論人權法案 稱可阻嚇香港人權侵犯者
李供稱在2020年頭曾到訪日本,在日本國會議員山尾志櫻里(Shiori, YAMAO;本名「菅野志桜里」)位於東京的辦事處與她會面,同場人士包括山尾的助理倉持麟太郎、張亦澄和一名叫「村長」的在日港人,其中倉持麟太郎是協助草擬法案及處理法律技術問題。李上周五供稱張亦澄已草擬了法案的草稿,李並透過電郵傳送給山尾志櫻里和高井崇志,惟當他會見山尾時,卻發現山尾已經準備好另一份法案草稿,變相當日會面好像是山尾向李和張匯報法案詳情,「我哋去到,『嘩!既然你哋已經準備好晒』,咁我哋就禮貌上『好好好』。」
マグニツキー法についてコメントも引用して頂きました。制裁できないままの方が、制裁の判断を迫られずに済む。そんな外務省の逃げ腰な姿勢を転換させるのが政治の仕事だと思う。やれないからやらないんじゃなく、やるかやらないか国家として主体的に判断する枠組みが急務。 https://t.co/e7kURzV4wY — 菅野志桜里 (@ShioriYamao) February 7, 2021
▲ 日本版マグニツキー法の制定をめざす議員連盟の発起人会に集まった山尾志桜里(奥右)、中谷元(同左)両氏ら=2021年1月27日午前8時42分、国会内、佐藤達弥撮影(資料圖片)
李指,後來他們便開始嘗試爭取其他日本議員支持山尾所準備的人權法案。李形容法案可以達至阻嚇作用,如果發現與香港有關的人權侵犯事件的話,「咁日本嗰邊就可以經呢個 process 去 deal with 佢喇。」法官李素蘭追問,李剛才指法案並不同於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Magnitsky Act),那麼當某人被視為人權侵犯者(perpetrators of human rights)的時候,他們會有什麼後果。李僅指:「同一啲同日本 jurisdiction 有關嘅嘢會 restricted」,但他不記得有哪些範疇會受到限制,所以無法舉例。
李宇軒:疫情期間繼續爭取其他日本議員支持人權法案
李指,其後全球爆發新冠肺炎疫情,所以有關法案的程序都停滯,日本國會亦未能開會。在這段時間,李透過電郵嘗試爭取高井崇志、井上哲志和山添拓支持山尾志櫻里的法案。
李指,後來大約在2020年夏天,3個日本港人組織包括「Act with HK」、「SWHK@JPN」和「香港之黎明(香港の夜明け)」,在日本舉辦了一個活動,期間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透過錄像影片發表言論,她表示支持法案,並多謝日本人,希望日本的人可以繼續關心香港。
控方展示李宇軒在2020年4月12日發送給高井崇志的電郵,當中以日文表示香港人抗疫之餘還要爭取民主和自由,並質疑日本政府將訪日的國家主席習近平視為「國賓」。電郵又指,法案一旦通過,能夠帶動日本更多有關香港民主化、疫情亂局和人權議題的討論。
李宇軒指沒參與「重光計劃」眾籌 因仍身處香港、國安法將臨 免款項遭凍結
控方繼而就2020年5月的「重光計劃」提問。李表示他曾分別與「攬炒巴」劉祖廸和另一名被告陳梓華(網名T)討論。他指其時「攬炒巴」已經不在香港,與他之間的討論「主要係隔走我,唔畀我參與」,因為「攬炒巴」一方知道李仍身處香港,銀行戶口也是在香港,當時消息指香港會訂立國安法,惟外界仍未知條文內容,為了安全起見,「所以話唔好俾一個喺香港 jurisdiction 裡面嘅人 hold 住啲錢」,以避免遭指控「洗黑錢」或遭香港銀行凍結款項。李又指,當時「Project Hong Kong Trust」已經成立、在美國開設了銀行戶口,能夠處理眾籌而得的款項,所以不需要借用李的個人戶口。
至於陳梓華,李指因為「T嗰邊」曾經墊支,所以他亦需要與陳討論,「啫係意思係T嗰邊都唔好再墊支喇」,改為使用「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戶口處理錢銀。李指討論的結論是:「𠵱家唔洗你搞,同埋隔走T嗰邊。」
控方問為何會有「重光計劃」。李指當時檢視「G攬」眾籌之後的收支情況,根據 SWHK 網站所載,截至2020年5月,「G攬」錄得餘款約69.8萬美元(約546萬港元),所以決定舉辦第四次眾籌。李表示,由於他並沒有參與籌備是次眾籌,故此不知道他們使用哪一個眾籌平台,當時也不知道最後籌得多少款項。
控方庭上展示的眾籌網站 gofundme.com 「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 攬炒過後是晨曦![美金]」,顯示是次眾籌籌得175.5萬元美金。被問到眾籌款項由哪一個銀行戶口接收,李表示不知道,但他記得「傾嗰陣話係 Project Hong Kong Trust」。
網站載有呼籲人捐款的文字:「2020年5月,國安法兵臨城下,但我地香港人已經準備好攬炒。天助自助者,琴晚國務卿 Pompeo 亦措辭強硬,直言香港自治已死,全面制裁即將降臨。」李指憑相關行文風格,相信這些文字是由「攬炒巴」撰寫。
案件周三(3月27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