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 56 日】
獨媒報導 | 2024.04.09
- 李宇軒與陳梓華曾討論籌組流亡政府 陳因人脈廣被懷疑是「肥佬黎嘅仔」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56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2020年7月,李與另一名被告陳梓華曾經透過 Signal 訊息討論在外地籌組「流亡政府」,前提是需要找人願意「浮上枱面做枱面人」,期間李和陳均有考慮擔任「枱面人」,惟陳告訴李如果他做「枱面人」,可能會面臨政治檢控或政治迫害。至同年8月10日,黎智英被警方拘捕,李指一些 Telegram 群組成員覺得陳的人脈甚廣(well connected),懷疑他是「肥佬黎嘅仔」,於是討論「洗唔洗踢肥佬黎個仔出 TG group」。李又指,二人不時討論應否離開香港,陳曾向李表示,作為一名領袖需要留下直至最後一刻,反問「走走走,我若離開,誰來帶隊」。
「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第13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由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作主問。
李宇軒:若做「枱面人」或面臨政治檢控或迫害
控方昨日展示李宇軒與另一名被告陳梓華(網名T)之間的 Signal 對話,當中陳問李:「你安排好哂香港D野未」、「你去打最終件事會係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李則回覆「我搞掂咗要搞嘅家人s」。
李今再解釋,陳之所以問他「安排好哂香港D野未」,是因為香港有政治壓迫,無論他選擇留在香港還是離開都好,他都需要處理好香港的事。
法官李運騰指二人的對話中提及前「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前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以及梁繼平,李宇軒又提到他去聯合國會見職員,李官問二人在怎樣的情況下討論上述話題。
李回答有兩方面,第一是他當時與陳梓華討論他的個人未來方向,包括在譚競嫦(Sharon Hom)的組織「中國人權」工作,或者跟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協助 IPAC(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工作;第二方面是陳梓華認為 SWHK 需要轉型。李指本來二人討論 SWHK,之後討論到國際和社運形勢,後來他和陳梓華得出結論是有樽頸位(bottle neck)或權力真空(power vacuum)的情況。
李續指,他們然後討論會否推舉一個「枱面人」,可以對運動提供推動力,後來結論是需要一個「枱面人」,二人繼而討論誰人適合擔任「枱面人」,所以陳在之後的訊息中指「你去打最終件事會係你身邊所有人都會照肺」,意思是如果李「浮上枱面做枱面人」的話,可能會面臨政治檢控或政治迫害。
李宇軒指另一被告陳梓華亦曾考慮做「枱面人」
法官李運騰好奇一問,為何陳梓華沒有自動請纓做「枱面人」。李則指陳有考慮過,所以在之前的訊息中,當李說:「數完一圈⋯⋯總結無人」,陳便回覆:「Shit」、「咁我做啦屌」,不過陳隨即說:「唔係喎」、「仲有本記(本土派)果班問過未?」李指陳有考慮過,只是想先詢問本土派有沒有人願意做「枱面人」。
李宇軒指「枱面人」需離開香港籌組「流亡政府」
李提到,當他們找到「枱面人」之後,該「枱面人」需要離開香港,在外地籌組「流亡政府」。法官李運騰聞言一度問:「這討論是否認真?」不過李指,因為找不到「枱面人」,所以最後沒有結論。
李官指,二人的訊息討論是在2020年7月23日,當時《港區國安法》已經生效,問李宇軒為何仍然考慮是否做「枱面人」。李表示,「因為唔企出嚟嘅話,香港依然會畀中國共產黨操控嘅政權統治,所以已經跌入咗一個有政治迫害嘅環境入面,即係已經夠差。」李官續問,在如此的情況下,李依然討論在香港以外籌組流亡政府?李同意。
李並指,籌組流亡政府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要離開香港,因為若果留在香港的話,「會畀香港政府冚佢檔。」另一個條件是要有「枱面人」,「因為淨係得枱底人嘅流亡政府,係唔會有人 take it seriously。」李指,如果有流亡政府的話,會以流亡政府的名義進行國際游說,但是如果沒有的話,亦可以繼續以個人名義做國際游說。
李宇軒:黎智英被捕後 有組員懷疑陳梓華是「肥佬黎嘅仔」
2020年8月10日早上,黎智英等人被拘捕。李宇軒在 Signal 傳送訊息給陳梓華,指有組員問是否需要把陳「踢出」 Telegram 群組,「因為肥佬黎出咗事」;陳其後回覆「No need」。
▲ 黎智英(資料圖片)
李庭上解釋,他當時向陳轉達 Telegram 群組成員的說話,有人覺得陳的 Telegram 帳戶「太過 well connected」,並且「估計呢度係咪有個人係肥佬黎嘅仔」。當時黎智英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因此組員討論「洗唔洗踢肥佬黎個仔出 TG group」。
陳梓華稱作為領袖需留至最後一刻 反問「我若離開,誰來帶隊」
訊息紀錄顯示,陳向李表示,作為一名領袖,他需要留下直至最後一刻,「走走走,我若離開,誰來帶隊」;李則回應自己只是純粹轉達組員的訊息。
李庭上解釋,每當有人被拘捕,的確有人叫他及其他仍在香港的人離開,因為他曾經數次使用真名行事。法官李素蘭問到,陳梓華訊息提及「帶隊」,而李是否其中一個隊員?李則表示,他並不屬於任何一個陳梓華所帶領的團隊。
被問到二人此前有否討論過離開香港,李指相關話題「耐唔耐有浮過出嚟」,因為這並不是一個特別的話題,時不時便會討論,「好似晏晝食飯食咩呀呢種 topic」,討論內容大多圍繞應否離港、離港之後可以做什麼等等。李表示,不論他是否有任何罪名,預計到香港政權總會想到辦法去拘捕他。
訊息紀錄顯示,陳梓華在同日下午約3時半傳送訊息給李宇軒,叫李離開香港,留下陳一個在香港,因為承受不了國際線再失去多一人(“Brother, leave me here - we can’t afford one more lost in international line.”)。李表示印象中他在同日大約中午時份被拘捕,所以陳傳送上述訊息給他時,「啲差佬搜緊我屋。」
李宇軒提供立法會選舉被DQ名單 並協助把IPAC聲明翻譯成日文
控方另展示 Telegram 群組「SWHK IPAC」的訊息紀錄,就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後來政府以疫情為由取消),李宇軒轉發「氣象巴打」的帖文及被 DQ 候選人的名單,包括黃之鋒、劉頴匡、何桂藍、岑敖暉、袁嘉蔚、梁晃維及公民黨的楊岳橋等。後來裴倫德把草擬好的聲明傳送至群組,題為「Statement on the obstruction of the democratic process ahead of the 2020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s(就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阻撓民主進程的聲明)」。李確認他在群組提供了被DQ名單之後,IPAC 等人才開始撰寫聲明,然後李和其他在日港人一起把聲明翻譯成日文。
Laam Chau 🔥 https://t.co/VLScT2548V — Luke de Pulford (@lukedepulford) October 10, 2020
▲ 裴倫德 Luke de Pulford(左)、劉祖廸(右)(資料圖片)
控方表示接近完成主問,料辯方明日開始盤問李。
案件編號:HCCC51/2022